20090905

這就是差別——

據我瞭解,在馬來西亞法律中,
18歲以下仍被列為“兒童”。
很多馬來西亞的少年不會去承認吧。
個人觀點看來,18歲以下仍列為兒童卻是對的選擇...
18歲以下,多少個少年會在以下的年齡為自己、為別人、為社會著想?
所做的每一步都是爲了現在的自己,總抱著“以後的事情以後再去做吧!”的想法,
當然,我也是。
這是每個“兒童”的通病嗎?我想不。
看著年長自己好多歲的朋友們,和他們聊天是一種享受,
多者都已經擁有成熟的心態,能夠教導你、影響你走向更美好的明天。
但同樣矛盾的,是不是每個18歲以上的都會有成熟的心態的?我想,這也不。
一切,是靠著自己的經驗與觀點,再加上無可避免的教訓。
人就是天生犯賤吧,總要嘗了點苦頭,
才會知道日子是要靠自己努力 ,每一天認真去活才會得到的快樂。
人,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生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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